
省五所采购2021年“六病”普查试剂耗材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CCG-2020-03084
开始日期:2020-11-23
截止日期:2020-11-27
招标人: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省五所采购2021年“六病”普查试剂耗材”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省五所采购2021年“六病”普查试剂耗材
2.2项目编号:KCCG-2020-03084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30000.00元。
2.5采购内容:省五所采购2021年“六病”普查试剂耗材仅设一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否 | 2021年“六病”普查试剂耗材 | 1 | 批 |
2.6交货期:分批供货,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5日历天内完成当批产品的供货。
2.7交货地点: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至2020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加盖公章)。
3.3针对本项目所采购医疗器械,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及报名地点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4.1款)。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3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0年12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5.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和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kmcsn.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东郊大板桥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0871-67358568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李若禹(13108522100)、曹然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城市开发支行
账号:2502021509024808446
